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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我院职工参与出版的专著、译著和著作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 来源部门:管理员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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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我院职工参与出版的专著、译著和著作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我院学术行为道德规范建设,营造鼓励创新、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现对2021年度我院职工参与出版的专著、译著和著作进行专项整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2021年度我院职工参与出版且已在科教部登记的专著、译著和著作。

二、整治方案

1.参编人自查,可能存在问题的专著、译著和著作,请主动到科教部申请撤回登记。在516日前主动撤回的,不予追究责任。

2.确认不存在问题的参编人,如与出版社或第三方机构已签署出版合同,请填写《2021年度专著、译著和著作合同登记表》(具体见附件),并提供出版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至各科室科研或科教主任处。

3.学术委员会将对参编人确认不存在问题的专著、译著和著作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自查及资料提交安排

1.请各科室科研或科教主任2022516日前完成汇总,并以科室为单位,将汇总后的2021年度专著、译著和著作合同登记表》(电子版)通过A8办公系统发送至科教部周洋处,并将汇总后的出版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纸质版)交至科教部2-1办公室。

2.需要撤回专著登记的参编人,请于2022516日前到科教部2-1办公室撤回专著、译著和著作登记。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教部张红、廖娟、周洋,电话24188632418878

附件:2021年度专著、译著、著作合同登记表.xlsx

科教部

2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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