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诊指南
门诊就医须知
一、现场挂号时间:每日7:30开始
二、预约挂号时间:提前7天(儿科提前3天)开放预约挂号,每日7:30 放号。
三、预约挂号方式:可以通过德阳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德阳市人民医院支付宝生活号、电话(2418819)、银医机具、现场等方式预约挂号。
四、医生开诊时间(供参考,以门诊实际排班为准):
◆常年门诊: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专科门诊: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五、就诊卡使用注意事项
1、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初次来院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先办理注册就诊卡,并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
2、就诊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如就诊卡信息与就诊人不符,医生有权拒绝看诊。
3、就诊卡保存持卡者的诊疗信息,须妥善保管,长期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携带身份证件来院办理补卡,否则造成医疗信息泄露后果自负。
4、就诊卡有预约功能,但如有爽约,医院有权取消预约功能。
六、预约挂号注意事项
1、未缴费的预约,如电话预约、医院官方网站预约等,请在预约时段前至少15分钟现场缴费取号,过时不取,预约作废。
2、请按照预约时段提前15分钟来院候诊。勿迟到,也无须早到。
3、关于取消预约
预约挂号后如未取号,可在就诊前一日通过同一预约方式取消预约。逾时请到医院挂号窗口现场办理。如已取号,则只能现场办理退号。退号时间限于预约医生当班出诊结束之前30分钟。超过时间,挂号作废,且视为爽约。
4、关于爽约
爽约累计3次后,就诊卡预约功能暂停1月。须患者本人持身份证来院现场办理申请,方可恢复。
《疾病诊断书》办理须知
1.凭患者本人实名就诊卡挂号看诊,医师诊查患者后如实、客观填写《疾病诊断书》。住院患者《疾病诊断书》由主管医生出具,并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审签。
2.持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疾病诊断书》到门诊总服务台审核盖章,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疾病诊断证明须在医师开具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盖章。过期后须重新开具。
《病假证明书》办理须知
1.凭患者本人实名就诊卡挂号看诊,医师诊查患者后,根据病情出具《病假证明书》。严禁医生未经诊查出具病假证明。
2.持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病假证明书》到门诊总服务台审核盖章,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门诊病员无就诊记录不盖章。
4.医生出具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盖章。过期后须重新开具。原则上病假证明不补办、不提前开具,长期病假续假可适当提前。
5.病假时限:急诊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7天,骨折、特殊慢性疾病等除外,但单次最长不超过30天;住院患者病假一般不超过30天,特殊疾病单次最长不超过60天。
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办理须知
1.适用范围:具有确切指征,病情需要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
2.审核办理地点:门诊总服务台。
3.办理流程
1)患者到门诊一楼总服务台领取《麻醉药品发放记录本》。
2)挂号看诊,医生亲自诊查患者,根据病情开具《疾病诊断书》,签署《知情同意书》,填写《麻醉药品发放记录本》。
3)持《麻醉药品发放记录本》和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门诊总服务台审核盖章;指定代办人的,需一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患者授权委托书(未成年患者除外)。
4)患者凭医生开具的医嘱缴费、取药。发药前药师审核医嘱、处方及《麻醉药品发放记录本》,核对取药人员身份。
5)取药完成后须将《麻醉药品发放记录本》交回门诊总服务台,下次开药前需凭患者或指定代办人身份证领取。
6)《麻醉药品发放记录本》有效期为3个月,过期后需重新申请。
门诊部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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