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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医院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5-30 16:24 本文来源: 系统

医院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人才招聘需求,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拟录取的新进人员实施以下“同等对待”政策:

一、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的培训对象,参加医院招聘按当年毕业的应届生对待。

二、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新参加工作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明确岗位前参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初期工资标准执行,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执行;经住培合格的其他新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中,薪级工资低于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的,按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与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职称晋升等方面,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参照医院职称晋升管理办法,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

 

德阳市人民医院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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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医院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