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和2021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年度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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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和2021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药科研专项年度督导的通知
各中医药科研专项负责人:
近日,医院接到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年度督导的通知,现将年度督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及内容
1.督导范围:我院已立项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
2.督导内容: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任务合同书规定的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主要解决措施等。
二、填写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入口”(平台网址:http://210.41.221.100:90/#/login)在线填写、审核后提交。
2.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至12月21日下午18时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入口”,点击项目实施管理模块,按照提示在线填写内容,并上传经费使用情况表(请见附件2)。填写、上传完相应信息后,下载导出pdf文件,电子版检查无误后,系统中点击上传按钮即可上报,并在系统平台上提交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教部周洋,电话:2418863
附件1: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年度督导项目清单(1).xls
科教部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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