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所有权(专利权)转让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7 14:46
本文来源: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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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医院规定,现将我院 一种通便器1项专利 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发明专利基本情况: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发明人 |
受让方 |
一种通便器 |
发明 |
ZL 2016 1 0548307.4 |
郑帆、杨勇、徐征、唐学贵 |
四川华曙图灵增材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二、转让金额:
1.首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60000元。
2.后期科技成果收益金,根据该项专利产品和含有该项专利的产品销售额按以下约定比例支付:
(1)年销售额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时,比例为6%;
(2)年销售额大于1000-2000万时,比例为5.2%;
(3)年销售额大于或等于2001-4000万时,比例为4.4%;
(4)年销售额大于或等于4001-6000万,比例为3.2%;
(5)年销售额大于或等于6001-8000万,比例为2.8%;
(6)年销售额大于或等于8001-10000万,比例为2%。
三、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2日。
四、在公示期间对以上专利转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科教部反映。
联系电话:2418863
科教部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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