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
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请见附件1)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请见附件2)。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3.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申报的要求,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上报。
4.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请各申请人仔细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请见附件3),并在2月22日18:00前,将申请书、活页各1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报给科教部2-1办公室周洋。请各申请人务必在活页右上角注一级学科。
5.由科教部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进行省内评审,评审通过的课题方可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科教部联系电话:2418863
附件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科教部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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