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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8 00:00

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

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请见附件1)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请见附件2)。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3.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申报的要求,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上报。

4.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请各申请人仔细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请见附件3),并在2月22日18:00前申请书、活页各1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给科教部2-1办公室周洋。请各申请人务必在活页右上角注一级学科

5.由科教部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进行省内评审,评审通过的课题方可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科教部联系电话:2418863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5: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教部

2022年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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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